音乐舞蹈学院督查工作方案

更新时间:2010-09-02文章作者: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:631

空谈误国,实干兴邦。抓好落实,不仅是个工作方法问题,也是个工作作风问题,更是个讲政治、讲正气、讲大局的问题。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,确保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和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督查工作是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科学领导的重要环节,是改进领导作风、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,也是决策落实到位的重要保证。紧紧围绕学校大局做好督查工作,对于创优环境、转变作风、提高效率、服务师生、政令畅通意义重大。同时,对于营造全院上下和谐育人氛围、实现学校新一轮发展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二、督查机构

为了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,更好地履行督查工作职能,成立音乐舞蹈学院督查小组,组长由院长担任,院党总书记为副组长,其他院领导、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。督查小组按照学校督查工作的要求,负责配合完成学校各项督查事项,同时全面负责学院自身的督查工作。其具体工作职责是:

1、抓好对学校党委、行政重要方针政策、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。

2、抓好对学校党委、行政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全校性重要会议、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。

3、抓好对学校党委会、书记会议、校长办公会、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。

4、抓好对学校确定的工作任务及主要工作考核目标的贯彻落实。

5、抓好对学校领导重要批示、交办工作的贯彻落实。

6抓好对信访工作中带有全局性、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的督查落实。

7、抓好对校领导下基层检查工作、开展调研时提出要求办理事项的落实完成。

8负责对院总支会议、院务会、全院教工大会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。

9、负责对各科室开展学院布置工作情况进行督查。

10、负责对各教研室制定计划、落实计划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。

11、负责对院领导交办工作的贯彻落实。

12、负责督查其它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。

三、督查方法

1、及时拟办。督查工作人员根据院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,对拟督查事项,及时提出拟办意见。提出拟办意见时要注意多开展调研。

2、立项交办。拟办意见提出后,报分管领导审批后,开始立项,立项一般一事一项。立项后,以书面形式将督查事项交承办科室办理。

3、催办查办。督查工作人员要适时对督查事项进行催办查办,以及时了解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。承办科室要按照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及领导批示精神尽快办理,一般事项在1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;情况复杂,半个月不能办结的,要及时反馈报告。

4、审核结项。承办科室在完成工作任务后,应及时向院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回复办理情况。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承办单位的回复情况进行审核,对不符合交办要求的,退回承办单位继续办理。

5、立卷归档。对符合交办要求的,呈报院领导审阅后,做好材料立卷归档工作。

6、考核评比。督查结果纳入先进科室、先进教研室、先进个人(工作者)评比范畴,并与教职工津贴分配等利益直接挂钩,作为干部职工、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
四、督查要求

1、统一思想,理清思路,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性。目前,学校正处于新一轮发展的关键时期,尤其是2007年教育部将对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,学校改革、建设和发展任务重、压力大。为将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学校今年把督查工作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,狠抓落实。要站在讲政治、讲大局、讲纪律的高度,从落实“三个代表”科学发展观的高度,从维护学校党委、行政权威的高度,提高对督查工作的认识,统一思想,形成共识,为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。

2、制定细则,完善程序,建立科学的督查工作机制。要高度重视,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,实行“一把手工程”。积极建立学院、科室二级督查工作网络。同时,要结合自身实际,制定《音乐舞蹈学院落实考核督查工作实施细则》。在实践中要根据督查工作运行的内在规律,不断努力健全督查工作的程序,形成科学的督查工作程序。

3、明确责任,强化监督,促进督查工作制度的落实。要细化责任,将督查工作的责任进一步明确,切实明确到人、到位,确保督查工作及时落到实处。同时,要通过建立干部、职工督查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强化对督查工作的监督,增强督查工作的透明度,充分调动全院干部、职工教师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投身到各项工作的督查落实中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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